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发展需要,现就2024年第一批招聘合同制教职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社会人员;
2.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含在符合择业期规定的毕业生)。
具体详见《惠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第一批合同制教职工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惠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第一批合同制教职工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的岗位要求;
6.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被有关单位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投递简历、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投递简历
1.时间安排:
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止接受网络报名。
2.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蓝、白、红色背景)。
(2)个人简历及符合岗位学历、专业和技能要求的证书。
(3)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各1个文件,包含第一学历学位到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提供毕业高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岗位要求的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包含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职称证书等资料。
(7)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8)惠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第一批招聘合同制教职工应聘汇总表(附件7)。
(1)-(7)项资料均需为PDF格式,(8)提交excel格式。
3.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所需材料需按“登记表+其他材料”的顺序压缩成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邮箱:hr@tm.hzc.edu.cn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公司工作人员将通过邮件或手机联系通知应聘人员参加复审。
2.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明德书院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附件2)加贴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与报名时提交的照片一致);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含第一学历学位到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复印件;
(4)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原件与复印件(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5)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一份(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
(6)岗位要求的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包含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职称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7)在国有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8)《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一份,需亲笔签名。
(9)报名条件涉及到学习经历要求、工作资历要求和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须附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0)不按规定提供材料者,视为放弃应聘。
以上证书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三)考试
1.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讲、业务考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试讲、业务考核)由学院挑选业内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考评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2.公司在考试前将有关考试信息告知应聘人员,内容包括考试的时间、地点、证件、形式及个人需提前准备的事项等。
3.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人选。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1)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
(2)体检按照《广东省教团队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七)薪酬待遇
具备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为税前人民币7.2万元/年,本科(学士)人员为税前人民币6.6万元/年,以上薪资均包含“五险一金”单位缴交部分,合同期2年。如兼任学院行政、班主任及兼职辅导员等相关工作,按照《惠州城市职业学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计发相关岗位绩效。
合同期满后开展业绩成果考核,按照不超过20%的比例遴选考核优秀的人员,并对其按照现行合同制教职工薪资标准予以聘任。
四、相关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提供的材料与《登记表》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真实、无误。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2.招聘相关年龄、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5月3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报名时上传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报名截止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
5.因考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也可不进行递补,保留招聘岗位空缺。
6.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进行电话查询。
7.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8.按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本院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9.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学院纪委负责监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司纪委地址: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明德书院9楼
联系电话:0752-2829862
10.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由惠州城市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谢老师
联系电话:0752—5708632
邮箱:hr@tm.hzc.edu.cn
公司网址:http://www.hzc.edu.cn
公司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明德路1号
文章来源:惠州城市职业学院